“貴州省獨山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現(xiàn)在開庭!”伴隨著法槌敲響,獨山縣法院走進獨山縣中等職業(yè)學(xué)校,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詐騙罪案件,120余名師生代表旁聽了庭審過程。
案情回顧
2023年7月27日晚,被告人梁某棟和張某(另案處理)、熊某汶(另案處理)在獨山縣井城街道張某家中協(xié)商做“手機口”賺“快錢”,三人明知“手機口”是用手機連接特殊設(shè)備,幫助上游詐騙犯罪分子撥打電話的犯罪行為。為了牟取高額回報,三人仍然決定合伙幫助上游詐騙犯罪分子撥打電話實施詐騙。2023年7月29日至8月1日,梁某棟、張某、熊某汶、韋某卡(未到案)、胡某杰(另案處理)五人聚集在張某家,由張某、梁某棟通過飛機“APP”聯(lián)系上家,上家提供需要撥打詐騙對象的電話號碼。之后幾人用熊某汶的手機和電話卡撥打詐騙對象的電話,由上游詐騙犯罪分子直接與詐騙對象通話,謊稱是淘寶、京東等客服,以贈送物品等方式騙取詐騙對象的信任后實施詐騙,致使被害人方某被詐騙140000元。梁某棟、張某、熊某汶等人先后收集蔣某宇等人6張電話卡用于幫助詐騙犯罪分子撥打詐騙電話,非法獲利3800余元,用于吃喝玩樂。
庭審現(xiàn)場
庭審現(xiàn)場氣氛莊嚴,井然有序。庭審中,公訴人宣讀起訴書,并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逐一舉證,并重點就量刑情節(jié)發(fā)表了公訴意見。
主審法官就案件事實,進行法庭調(diào)查,并通過舉證質(zhì)證、法庭辯論、被告人最后陳述,查明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案件當庭宣判,判處:被告人梁某棟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被告人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有聲的審判,無聲的震撼。獨山縣法院通過將庭審“搬”進校園的形式,通過真實案例,讓在場的師生們“零距離”切身感受到了法律的莊嚴與神圣,為師生代表送上一堂生動的法治課。
庭審后,法官還就詐騙罪、幫助信息網(wǎng)絡(luò)犯罪活動罪作了進一步的解釋,并對電信詐騙常見手法和預(yù)防方式向同學(xué)們進行了詳細講解,進一步增強了同學(xué)們防詐反詐意識。
下一步,獨山縣法院將繼續(xù)加大反電信詐騙宣傳力度,多形式積極推進社會治安重點工作,為營造良好的法治環(huán)境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