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荔波縣矛盾糾紛多元化調處中心人民調解委員會及時有效化解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將矛盾遏制在萌芽狀態(tài),避免矛盾進一步激化。
2021年5月16日上午,石某駕駛一輛女式摩車前往上班途中,不慎撞倒行人柏某,事故導致柏某、石某不同程度受傷。事后雙方被送往荔波縣人民醫(yī)院住院治療。經診斷,柏某臉部擦傷、腳部受傷,石某左腿骨折。5月23日雙方就醫(yī)療費等問題發(fā)生糾紛。5月24日雙方到荔波縣矛盾糾紛多元化調處中心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調委會立即組織雙方進行調解。調解過程中,調解員分別向雙方當事人的委托人了解情況,雙方因賠償金額各執(zhí)其詞、爭論不休。調解員向雙方當事人的委托人,就事故雙方各自需承擔的法律責任進行說明,經耐心勸導,達成一致意見,最終石某賠償柏某醫(yī)療等費用8060元,并簽訂了調解協(xié)議,當場對付賠償,雙方握手言和。

自隊伍教育整頓以來,荔波縣司法局緊緊圍繞“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要求,踐行為民服務宗旨,立足法律援助、人民調解、法律服務、公證等職能優(yōu)勢,用心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充分發(fā)揮司法行政職能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積極作用,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