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警不僅侵犯了人民警察的人身安全,更是對法律尊嚴的侵犯和法律權威的踐踏。人民警察是法律的執(zhí)行者,、捍衛(wèi)者,,也是人民群眾生命財產(chǎn)安全的保護者,支持配合人民警察執(zhí)法是每個公民的義務,。2025年4月11日,長順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并當庭宣判一起襲警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黎某某一貫有飲酒的嗜好,,醉酒后常毆打妻子。2025年2月2日凌晨2時許,,黎某醉酒后再次毆打妻子,,妻子被毆打后向公安機關報警求助。公安民警到達黎某某家后,,黎某某持菜刀出門與民警碰面,。在民警對其勸導過程中,黎某某右手持菜刀向民警沖砍過來,,出警民警急忙后退與黎某海拉開距離,,并立即打電話呼叫增援,增援人員到場后將黎某某控制并帶離現(xiàn)場,。
案件審理
長順縣人民法院認為,,襲警罪是指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zhí)行職務的人民警察,黎某某妻子受到其毆打后報警,,接警后公安民警到場處警,,系在依法執(zhí)行職務;黎某某在人民警察執(zhí)行職務過程中,,持刀襲擊對方,,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五款之規(guī)定,故以襲警罪依法判處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法官說
法律尊嚴不容挑戰(zhàn),,民警執(zhí)法權威不容褻瀆。每一位公民都應尊法,、學法,、守法,面對民警執(zhí)法時要積極配合,,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