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先冷靜點,,不要老是紅著臉爭來爭去,你們又還有娃娃,,要給娃娃營造一個和諧的成長環(huán)境才對嘛,。”調解過程中,調解員結合《民法典》向男方講解什么是名譽權,,以情導“情”,,以“法”為依據,耐心地釋法說理,。
調解現場
案件雙方當事人于2023年10月協議離婚,,約定由女方撫養(yǎng)孩子。離婚后,,男方因愛生恨,,通過各種方式向雙方的親人、朋友,、同事等四處散播謠言詆毀女方,。后來,,女方要求男方寫下保證書,不再做出上述行為,,但保證書并沒有起到約束作用,,男方的詆毀、騷擾沒有停止過,。直到某天凌晨,,男方酒后到女方家門口不斷進行言語攻擊,并不時敲砸大門,,給女方和孩子的生活帶來了嚴重影響,。
女方一紙訴狀將男方訴至法院,想討要一個“說法”,,要求男方停止名譽侵害并賠禮道歉,。
經過耐心疏導,男方從“打人犯法,,罵人不犯法”的強硬態(tài)度,,到意識到自己的行為給女方及孩子造成傷害,同意停止不當行為,,并當場向女方道歉,。女方討要一個“說法”的心結也解開了,表示念在孩子情面和昔日情分上,,決定撤訴,,不再追究。至此,,案件圓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