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編輯:夏鴻艷 來源:平塘縣檢察院 發(fā)布時間:2024-04-12 14:44:08
被告人小明(化名)系某校在校學生,放暑假時從朋友處得知幫助撥打詐騙電話可以輕松賺錢的情況,,其朋友告知小明(化名),,電話打滿一個小時可以賺180元,在不費吹灰之力就可以賺錢的誘惑下,,小明(化名)提供自己的電話卡幫助撥打詐騙電話2小時,,致使兩名受害人受騙17萬余元,值得一提的是,,小明(化名)撥打的這兩名受害人通話時間都是3分鐘左右,,但就因為這兩個3分鐘,最終小明(化名)以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當前,,詐騙分子已將“黑手”伸向校園,,不少沒有社會經歷的學生被詐騙分子“盯上”,檢察官再次喊話那些涉世未深,、法治意識淡薄的青少年,切莫輕信“打電話能賺錢”“暑假輕輕松松掙錢”等諸如此類的網絡廣告,。暑假尋找兼職或正式工作時,,一定要保持頭腦清醒,千萬不要為了貪圖小便宜而成為詐騙分子的“幫兇”,。同時,,也不要輕信所謂“朋友”介紹的輕松賺錢的“工作”,如果發(fā)現(xiàn)有人正在從事類似“工作”,,必要時請立即撥打110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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