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下旬,龍里縣公安局龍山派出所草原警務室,一位七十多歲的方姓老人手持林權證前來尋求幫助,。
“他什么都沒跟我講,就叫來挖機,,把我的那塊地給翻了個底朝天,還挖出了一條機耕道,。”
“我也去找個挖(掘)機來把路堵?。?rdquo;
見到老人情緒非常激動,,民警迅速上前給予安撫,,并耐心聽他陳述。老人表示,,在未被告知的情況下,他的林地被侄兒方某叫來挖掘機進行開墾,,并開辟了機耕道路,,兩個月了事情一直未得到解決,他才來派出所,,希望得到民警的幫助,。
涉農(nóng)土地糾紛與農(nóng)民的切身利益緊密相關,加之又是一起親屬間的糾紛,,如若處理不及時就可能引發(fā)更大矛盾,。在接到老人的調(diào)解申請后,龍山派出所迅速組織警力,,展開了全面深入的調(diào)查工作,。
“警察同志,,我家地被占用了,請你們?yōu)槲易鲋靼,。?rdquo;
“我這幾年得了冠心病,,兒子又在外上班,這塊地被占了兩個月了都沒人管,!”
“老人家你先別太激動,,你慢慢說,身體最重要??!”
通過實地勘查、積極走訪村民組長及鄉(xiāng)鄰,、與雙方當事人分別談話等多種方式,,民輔警詳細了解了此次糾紛的來龍去脈,精準把握了雙方當事人的核心訴求與矛盾焦點所在,。在與雙方溝通時,,民輔警引用桐城六尺巷“千里家書只為墻、讓他三尺又何妨”的歷史典故,,傳承構建和諧鄰里謙讓精神,,雙方既是同姓家族又是鄰里關系,更應該和睦相處,。
在民輔警不懈的努力下,,經(jīng)過三次現(xiàn)場調(diào)解,雙方當事人終于放下成見,,愿意各讓一步,,并就林地使用和管理達成一致意見。12月10日,,在龍山派出所民輔警的見證下,,雙方正式簽訂了調(diào)解協(xié)議。除此之外,,民輔警也對當事人方某的非法侵占行為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明確指出了其錯誤所在,并向其普及了相關法律法規(guī),,督促方某向受影響的老人及其兒子表達誠摯的歉意,。
該起糾紛的成功調(diào)解,是龍里縣公安局以實際行動踐行“堅守初心,、與民同心,、盡職盡心、團結一心”的新時代黔南公安價值體系,,不斷傳承弘揚“馬背警務室”實質(zhì)內(nèi)涵,,開展實質(zhì)解紛工作的一個縮影,。下一步,龍里縣公安局將持續(xù)扎實推進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竭力從源頭預防和減少社會矛盾的產(chǎn)生,,積極將矛盾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tài),,更好地維護轄區(qū)群眾合法權益,,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