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霸王餐”?洗“霸王腳”?警察可不會慣著你!近日,龍里公安抓獲一名尋釁滋事違法行為人。
案情回顧
龍里縣公安局冠山派出所接到多起足浴店、餐飲店報警,稱有一名男子在消費后拒絕支付費用。冠山派出所民警迅速響應,趕赴現(xiàn)場展開調(diào)查。經(jīng)調(diào)查,該男子名叫汪某付,在龍里縣轄區(qū)內(nèi)多家足浴店、餐飲店多次消費,卻以各種借口拒絕付款。在民警到場處理過程中,汪某付不僅拒絕支付,還多次撥打報警電話,擾亂報警秩序。民警見汪某付如此有恃無恐,不禁起疑,遂對其展開調(diào)查,毫不意外的發(fā)現(xiàn),該男子曾因同一原因被六盤水警方兩次行政處罰。
民警依法傳喚違法行為人汪某付至執(zhí)法辦案中心進行詢問,汪某付如實交代了:
9月1日上午10時,在龍里縣城區(qū)某足浴店消費后,以微信支付錢不足為由故意不支付消費費用298元;9月6日凌晨3時,在龍里縣城區(qū)另一足浴店消費后,同樣以微信支付錢不足為由故意不支付消費費用78元;9月10日凌晨1時,其在龍里縣金龍路某足浴店消費后,以銀行卡限額為由故意不支付消費費用298元。
違法行為人汪某付對其多次尋釁滋事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民警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并對違法行為人汪某付送上“行政拘留15日”大禮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