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龍里縣公安局食藥環(huán)偵大隊深挖犯罪,,一舉搗毀一個銷售侵權復制品的犯罪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3名,。
案件回顧
2024年4月2日,,食藥環(huán)偵大隊接龍里縣文化管理和旅游局舉報,,稱有人銷售侵權復制品,接舉報后,,大隊立即展開調查工作,。經查,2023年10月以來,,犯罪嫌疑人胡某某多次購置盜印盜制的“2024中考精選1000題真題分類”,、“尖子生”等系列非法出版教輔書分別儲存于龍里縣谷腳鎮(zhèn)及貴陽市南明區(qū)租賃的3個倉庫中,后伙同譚某某通過某某網(wǎng)絡平臺注冊的11家網(wǎng)店將盜印盜制的教輔書銷售至全國各地,,截止2024年4月2日民警將犯罪嫌疑人胡某某,、譚某某抓獲時,已銷售非法出版物金額為300余萬元,,經鑒定,,涉案教輔資料全部為侵權復制品。案發(fā)后該案主要嫌疑人張某某潛逃,,民警循線深挖,,于5月6日,在進行長達16個小時的蹲守后,,最終將潛逃嫌疑人張某某抓獲,。
經訊問,張某某,、胡某某,、譚某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已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普法鏈接
銷售侵權復制品罪,是指以營利為目的,,銷售明知是侵犯他人著作權,、專有出版權的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計算機軟件,、圖書及其他作品以及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違法所得數(shù)額巨大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條【銷售侵權復制品罪】:
以營利為目的,,銷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guī)定的侵權復制品,違法所得數(shù)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