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在惠水縣法律援助中心,受援助人楊某送來一面寫有“廉潔高效、傾心為民”的錦旗,以此來表達對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律師的感謝之情。
2021年11月15日楊某與石某在浙江義烏務工相識,確立戀愛關系僅半個月便開始同居生活,2022年9月9日生育非婚女石某某,至今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由于雙方相處時間短,缺乏了解,同居生活后感情一般。特別自孩子出生后被告及家人經常攆楊某帶著非婚女石某某滾,楊某被迫于2022年11月7日帶著出生僅58天的女孩石某某離開石某,回到甕安娘家生活至今,期間石某從未關心和關愛楊某及其孩子,楊某因孩子年幼無法就業(yè),無經濟收入,期間多次聯(lián)系石某要求支付孩子撫養(yǎng)費,石某均以沒有錢為由拒絕支付,故楊某向惠水縣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援助。
惠水縣法律援助中心經審查,決定給予楊某提供法律援助,并指派惠水縣中心法律服務所雷鑫承辦該案件。
承辦人雷鑫接到指派后,考慮到受援人楊某路遠,且?guī)е暧椎暮⒆樱邮苤概僧斎占皶r約見楊某,向其祥細了解基本案情后當日擬寫相關的法律文書。同時,承辦人雷鑫鑒于該案關乎未成年人撫養(yǎng)權、撫養(yǎng)費問題,應引以重視,于是主動與檢察院溝通,為該案申請支持起訴,該案在惠水縣人民法院主持調解下于2024年5月27日結案。
受援人楊某手托錦旗,激動的說:“姐姐,感謝國家的法律援助平臺,感謝你們熱情、高效、盡心解決困擾我近兩年的事情,他們都說案件周期要3個月以上,我5月11日申請援助,5月27日結案,真的太感謝了”。這面錦旗不僅承載著對承辦人工作的認可,更是對我縣法律援助工作的鞭策。惠水縣司法局高度重視困難群體法律援助工作,有力維護了受援人的合法權益,為我縣社會和諧穩(wěn)定做出了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