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2年,被告人陶某為維持生活及娛樂開支,在沒有固定工作及收入的情況下,決定“鋌而走險”選擇通過詐騙的方式獲取錢財。隨即被告人陶某注冊了一個性別為女性的微信賬號,并用這個微信賬號與自己的親戚蔣某聊天,聯(lián)絡感情,期間多次讓親戚蔣某轉賬供自己使用。經調查,親戚蔣某共被詐騙資金7000余元。
在偽裝成女性與親戚蔣某“網(wǎng)戀”期間,被告人陶某還在網(wǎng)絡上尋求貸款以求獲得更多資金,但被騙1500元。本著“打不過就加入”的思想,被告人陶某也在網(wǎng)絡上干起了同樣的“勾當”,被告人陶某在短視頻平臺上發(fā)布視頻,自稱可以提供無抵押的私人借款,只需提前支付利息或手續(xù)費即可,收到錢款后被告人陶某便立馬玩消失。
經調查,被告人陶某通過假冒女性網(wǎng)戀及虛構辦理無抵押借款的方式,共計詐騙35人,詐騙金額累計達30000余元。
案件審理
長順縣人民法院經審理后認定,被告人陶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零十個月,并處罰金20000元;責令被告人陶某分別退賠被害人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