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平塘縣司法局通州司法所聯合通州鎮(zhèn)綜治中心、通州法庭、通州派出所成功調處一起山林損害賠償糾紛,雙方當事人放下心結、握手言和。

上午,接到轄區(qū)何某申請調處一起山林損害賠償糾紛。當事人稱:“平塘縣某公司承建的五里壩水庫在施工途中,因自然災害導致砂石垮塌到其名下的山林,造成1畝多山林損壞。經過多次交涉,雙方就賠償款項無法達成共識。”并激動地說道:“施工方必須給予賠償,不解決就阻撓施工。”調解員聽完當事人訴求,耐心安撫其情緒。并征求雙方當事人意見后,立即組織開展調解。調解現場,雙方情緒激動,分歧較大且各執(zhí)己見,為保證糾紛順利解決,調解員分別對雙方進行思想疏導,平復情緒,并詳細聽取了雙方當事人對整個糾紛事件的陳述和內心真實想法。經過調解員反復與雙方溝通協調,最終促使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確定賠償金額,簽訂賠償協議。至此,該起糾紛得到了圓滿解決。

“群眾利益無小事”,下一步,平塘縣司法局通州司法所繼續(xù)認真做好轄區(qū)內的矛盾糾紛調解工作,用心用情對待當事人,打好責任牌、感情牌、法治牌,在思想上“以小見大”,在行動上“大事化小”。多部門聯動排查調處糾紛,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tài),為群眾除“心病”、化“心結”,努力為人民群眾做好事、辦實事、解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