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聊發(fā)少年狂,,左牽黃,右持槍,,邀約三倆好友趁著夜色,,獵些野味滿足口腹之欲,既能傳承“六藝”強身健體,,又可佐以美酒抒發(fā)心中意氣,,好不愜意。這可能是想象中的狩獵,,但沒想到人還沒下山,,就被警察叔叔當(dāng)場抓獲。
6月16日,,惠水法院環(huán)境保護法庭審理了一起非法狩獵罪案件,。
2022 年10月27日,被告人梅某某邀約被告人陳某某,、梁某某外出狩獵,。當(dāng)日下午聚集后,三人便攜帶一支疑似以氣體為動力的槍支,,兩條犬,,駕駛面包車竄至長順縣某村山上,非法狩獵獲取兩只野生動物,,隨后被公安機關(guān)抓獲,。
指認使用的槍支
經(jīng)鑒定,兩只疑似野生動物(死體)的物種均為花面貍pagumalasvata;花面貍雖非中國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但是被列入《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tài),、科學(xué)、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其經(jīng)濟價值合計人民幣2400元,。
花面貍又稱果子貍(本地俗稱花面貓)
庭審中,三被告人均表示自愿認罪認罰,。法院認為,,被告人梅某某、陳某某,、梁某某在我省禁獵期間使用禁止使用的工具非法狩獵,,應(yīng)當(dāng)以非法狩獵罪追究其刑事責(zé)任。根據(jù)三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的性質(zhì),、情節(jié)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決定以犯非法狩獵罪,,對被告人梅某某,、陳某某、梁某某分別判處一年到十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處以緩刑,,并賠償生態(tài)資源損失費2400元。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二款【非法狩獵罪】違反狩獵法規(guī),,在禁獵區(qū),、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作者:張翔,、楊世昭
編輯:簡遠睿
審核:陳 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