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定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5起危害社會治安重點案件,對涉及幫助信息網(wǎng)絡犯罪活動罪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的5名被告人分別判處六個月到一年八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公訴機關指控,,2021年至2023年期間,,被告人穆某某、劉某某,、李某等5人,,明知他人使用銀行卡是為網(wǎng)絡違法犯罪活動提供幫助的情況下,仍提供本人或他人的銀行卡用于支付結算,,幫助進行“跑分”,,涉案金額達320余萬元,非法獲利3萬余元,,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應當分別以幫助信息網(wǎng)絡犯罪活動罪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追究刑事責任,。
非法買賣“兩卡”尤其是銀行卡,,為上游犯罪提供轉移支付、套現(xiàn),、取現(xiàn)的工具,,已成“幫信罪”最常見的形式。電信網(wǎng)絡詐騙團伙正將目標瞄準涉世不深,、社會經(jīng)驗缺乏的年輕群體,,以兼職、收購等作掩護,,引誘其出租,、出借、出售銀行卡,、手機卡,,更有部分年輕人在利益誘惑下,拉攏同學,、朋友參與其中,,一步步走入違法犯罪的深淵。
根據(jù)《刑法》規(guī)定,,“幫信罪”的法定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這些觸犯刑法的年輕人無疑會在將來的社會生活中面臨沉重的后果,,自己的工作生活,、個人征信以及直系親屬未來的就業(yè)等都會受到嚴重影響。
年輕人更要警惕“幫信罪”,,“兩卡”租賣很快就有收益,,對學生、無業(yè)人員吸引力很大,,他們往往很難抵擋賺“快錢”的利誘,,而且空閑時間較多,對報酬的要求不高,,稍有甜頭便會“上鉤”,,從而邁向犯罪的深淵。
法官寄語:實施非法出租,、出借,、出售、購買“兩卡”(包括手機卡,、物聯(lián)網(wǎng)卡,、個人銀行卡,、單位銀行賬戶及結算卡、支付賬戶等)的行為都屬于違法犯罪,。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一切違法犯罪行為終將受到法律制裁,,切勿心存僥幸以身試法,。希望廣大人民群眾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銀行卡,對買賣出售,、轉讓,、出租、出借銀行卡,、電話卡,、移動支付賬號等行為堅決抵制,避免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也避免淪為犯罪分子的“替罪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