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我腿部受傷行動不便,感謝你們專門跑一趟,,這次的事情,,讓我深刻體會到酒后駕車的危害,我自愿認罪認罰,。”犯罪嫌疑人李某對檢察官激動地說,。
近日,甕安縣人民檢察院辦案檢察官帶領(lǐng)值班律師,,主動到犯罪嫌疑人李某家中上門辦案,。
據(jù)悉,2021年5月,,犯罪嫌疑人李某醉酒后駕駛輕型(電動)機動車在環(huán)城路上逆行,,與一輛普通二輪摩托車相撞。犯罪嫌疑人李某在該事故中腿部嚴重受傷,。受案后,,檢察官及時核實了犯罪嫌疑人李某的具體情況,了解到李某因事故造成的腿部傷情未痊愈,,一直在家臥床休養(yǎng),。按照案件辦理程序,李某應(yīng)當?shù)疆Y安縣人民檢察院接受訊問,但李某身體至今未恢復(fù)正常,,仍無法獨立行走,。檢察官考慮到李某的實際情況,決定上門開展訊問及認罪認罰工作,。茶幾就是工作臺,,圓珠筆代替電腦鍵盤,在李某家中,,辦案檢察官嚴格按照規(guī)范程序,,完成告知、訊問等各項工作,。李某也深刻汲取教訓(xùn)認罪認罰,,并在值班律師的見證下,自愿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jié)書,。
下步工作中,,甕安縣人民檢察院將持續(xù)秉承以人民為中心的司法理念,牢記司法為民宗旨,,在嚴格依法辦案的同時堅持人性化執(zhí)法,,使人民群眾感受到人文關(guān)懷和司法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