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這不僅僅是一句口號,更是日常行車安全的保障。然而在嚴厲的法律面前,仍有駕駛員無視交通法規(guī),飲酒駕駛被查不思悔改,心存僥幸,再次以身試法,二次酒駕,被平塘縣公安交通管理局依法給予嚴懲。

陸某某接受法律制裁
10月11日,平塘縣公安交通管理局一中隊在城區(qū)東山路開展“減量控大”交通違法整治行動。16時30分,執(zhí)勤民警對一輛號牌為KD3**普通二輪摩托車進行檢查,一股酒氣撲鼻而來,經酒精測試儀檢測駕駛員酒精含量為56mg/100ml。經核查,陸某某駕駛的車輛脫檢脫保且陸某某2020年8月因酒駕被交警查獲,此次違法屬駕駛證暫扣期間二次飲酒駕駛脫檢脫保車輛上路行駛,陸某某還因多次交通違法未處理,目前已處超分狀態(tài)。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平塘縣公安交通管理局依法對陸某某二次飲酒和多項交通違法行為處以罰款2040元、吊銷駕駛證、拘留3日的處罰。陸某某10月16日已被平塘公安交警送進拘留所拘留。

楊某某接受法律制裁
當天,平塘縣公安交通管理局二中隊在平塘縣南洲大道玉水銘城路口開展“減量控大”交通違法整治行動。22時17分,執(zhí)勤民警對一輛號牌為貴J88J**的小型轎車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駕駛員一身酒氣,經酒精測試儀檢測其酒精含量為29mg/100ml。經核查,駕駛員楊某某2019年4月因酒駕被交警查獲,此次屬二次酒駕。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平塘縣公安交通管理局依法對楊某某處以罰款2500元、吊銷駕駛證、行政拘留2日的處罰。楊某某10月16日已被平塘公安交警送進拘留所拘留。

胡某某接受法律制裁
無獨有偶,10月17日晚,平塘縣公安交通管理局又查獲兩名二次飲酒駕駛機動車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22時58分,一輛號牌為貴A2SC**號小型轎車由平塘縣城新區(qū)往縣三棵樹方向行駛,該車行駛至騰龍大橋朗博酒店路口50米處時,平塘公安交警示意駕駛人胡某某停車檢查,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結果為62mg/100ml。經核查,胡某某2020年5月因酒駕被交警查獲,此次屬二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蒙某某接受法律制裁
在同一地點,23時44分,執(zhí)勤民警對一輛無號牌三輪摩托車進行檢查,該車駕駛員蒙某某呼氣酒精值為21mg/100ml,經核查,蒙某某未隨身攜帶駕駛證,所駕駛機動車無號牌,且蒙某某2019年4月因酒駕被交警查獲,此次屬于二次飲酒駕駛的交通違法行為。
胡某某、蒙某某也將面臨行政拘留、吊銷駕駛證和罰款的處罰,目前胡某某、蒙某某兩起二次飲酒駕駛案例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對此,平塘縣公安交通管理局民警提醒廣大駕駛員:珍愛生命、尊重法律法規(guī),一定要做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對自己負責,更是對他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