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都勻市法院公開宣判陸某等4名被告人開設賭場、聚眾斗毆罪案件,,陸某等4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至二年不等的刑期,,并分別處罰金。
2017年初以來,,獨山籍人員陸某某、吳某某,、林某某等人(另案處理)先后在獨山縣開設了賭場,。受陸某某、吳某某,、林某某等人邀約,,被告人陸某伙同王某某(在逃)攜管制刀具看護賭場并維護秩序。工作結束后,陸某和王某某從賭場老板處領取“抽水錢”,,發(fā)放給成員,;從賭場老板處領取“宵夜錢”后邀約成員吃宵夜,并曾約定成員遇事要相互幫忙,。
在此過程中,,陸某、王某某經(jīng)人介紹陸續(xù)吸收被告人黎某,、石某,、陸某甲等人為賭場維護秩序。王某某,、陸某經(jīng)常將成員糾集在一起,,以具有暴力、威脅性質的手段為后盾,,在獨山縣城周邊賭場多次進行維護賭場秩序活動,,逐漸形成了惡勢力團伙,嚴重影響當?shù)厣鐣刃蚝蜕屏硷L俗,。
在為賭場維護秩序過程中,,王某某認識了經(jīng)常參賭人員陸某豪。2018年1月17日,,陸某豪在都勻市某鎮(zhèn)與一名貨車駕駛員因會車發(fā)生口角,,遂邀約王某某參與毆斗,王某某又邀約了團伙成員陸某,、黎某,、石某、陸某甲等4人攜帶團伙護賭刀具,,迅速集結后到都勻市某鎮(zhèn)參與聚眾斗毆,,致一人死亡、多輛車輛受損,,造成嚴重后果,,社會影響惡劣。
都勻市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事實后認為,,被告人陸某,、黎某、陸某甲,、石某經(jīng)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震懾手段在獨山縣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當?shù)亟?jīng)濟、社會生活秩序,,并參與聚眾斗毆致一人死亡,,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應認定為惡勢力團伙,。被告人陸某,、黎某、陸某甲,、石某協(xié)助他人開設賭場13次,,從中抽成營利每人四千元,4被告人的行為均構成開設賭場罪,。被告人陸某甲,、石某受他人邀約,攜管制刀具參與多人斗毆,,2被告人的行為構成聚眾斗毆罪,。據(jù)此,都勻市法院依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以開設賭場罪,、聚眾斗毆罪,數(shù)罪并罰,,判處陸某有期徒刑五年,、罰金六千元;判處黎某有期徒刑四年零九個月,、罰金五千元,;判處陸某甲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罰金四千元,;判處石某有期徒刑二年,、罰金四千元;沒收4被告人的違法所得及作案所用的三把管制刀具,。(向冬雪 羅翔)
(編輯:吳玲)